2020年4月23日,浙江富铭工业机械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富铭工业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50万米SCR国VI排放橡胶管、20万只实心轮胎(农用非道路)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富铭工业机械有限公司拟投资5100 万元,在利用现有生产土地和生产设备的基础上实施技术改造,总用地面积约81669.38㎡,总建筑面积82510.42㎡,企业主要采用初炼、终炼、硫化等技术或工艺,购置全自动密炼生产线、挤出生产线等国产设备,技改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150万米SCR 国 VI 排放橡胶管、20 万只实心轮胎(农用非道路)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委托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富铭工业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50万米SCR国VI排放橡胶管、20万只实心轮胎(农用非道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2019年1月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以“临环审〔2019〕23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现由台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并编制调查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浙江富铭工业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50万米SCR国VI排放橡胶管、20万只实心轮胎(农用非道路)技改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流程以及配套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等详细内容参见验收单位编制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原文】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项目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建设地点、平面布局、周边敏感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均与环评基本一致,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1)平面布局:环评功能布局中3#(管体总成和变速箱生产车间、实心轮胎硫化)、4#(新建炼胶车间)、6#(挤出滚塑、喷胶等)、7#(挤出、编织、切割、定型、硫化罐硫化等);实际3#(变速箱、轮胎硫化、喷漆)、4#(新建炼胶车间、配料)、6#(抛丸挤出清洗、喷胶等)、7#(橡胶管挤出硫化等)。
(2)污染防治措施:环评要求硫化罐泄压阀废气以及开罐废气经缓冲罐降温减压后再经丝网除雾后,废气与挤出废气一起采用“喷淋塔+干式净化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2 套装置处理,最终经 15m排气筒(4#、5#)高空排放;实际硫化罐泄压阀废气以及开罐废气经缓冲罐降温减压后再经丝网除雾后,废气采用“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橡胶挤出口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喷淋塔+干式净化器+低温等离子”2套装置处理、“喷淋塔+干式净化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2套装置,最终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根据分析,以上调整不改变产能,不增加污染物排放总类和总量,参照环办[2015]52号、环办环评[2018]6号文件和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以上工程变更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根据调查,本项目达产后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挤出冷却废水、清洗废水、试压废水、锅炉排水、冷却水、锅炉用水、喷淋塔更换废水以及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
本技改项目新增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锅炉排水、挤出冷却废水、清洗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以及试压废水等生产废水利用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混凝沉淀+MBR”工艺。
(二)废气
根据调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解包粉尘、炼胶废气、硫化废气、喷胶废气、恶臭、食堂油烟等废气。
1、解包粉尘
企业设置独立密闭原料解包间,解包1号在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解包2号、3号自带布袋除尘,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排放;2个投料设备自带滤筒,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排放。
2、初炼废气(初炼、挤出压片)
密炼机出气口接入密封烟管,密炼结束后废气由此导出,密炼进出料口以及挤出机出料口处加装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高效布袋除尘+碱喷淋+干式过滤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 15m 排气筒排放。
3、终炼废气(终炼、开炼压片)
密炼机出气口接入密封烟管,密炼结束后废气由此导出,密炼进出料口以及开炼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高效布袋除尘+碱喷淋+干式过滤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 排气筒排放。
4、模压硫化废气
模压硫化机要求集中布置,企业设置单独硫化车间,在各模压硫化机安装三面隔间一面软帘,并采用下送冷风、上抽热风方式集气,废气收集后分别经“碱液喷淋+干式过滤器+多级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各经 15m 排气筒排放。
5、硫化罐及挤出废气
硫化罐泄压阀废气以及开罐废气经缓冲罐降温减压后再经丝网除雾后,废气采用“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
挤出废气:橡胶挤出口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喷淋塔+干式净化器+低温等离子”2套装置处理、“喷淋塔+干式净化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2套装置,最终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6、喷胶废气
调胶间整体微负压废气收集后与喷胶线的喷胶(除胶雾后)、烘干废气一起进入“干式过滤器+UV高效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最终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7、锅炉烟气
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8、食堂油烟废气
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经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噪声
本项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企业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为:设备在选购时尽可能选购高效、低噪的设备,安装时底部应配置阻尼减振设施。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车间中部,将辅助的噪声较小的设备设置在车间边部。对风机和水泵采取安装隔声罩和消声器以及采取减震基础等措施;风机进气口安装阻抗复合消声器和对进排管道作阻尼减振措施;日常生产时,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防止因故障产生的非生产噪声。风机安装消声器。
(四)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主要为废原料包装桶、废包装袋、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废树脂及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袋分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和有毒有害材料的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分为废胶黏剂桶和副产物稀释剂包装桶。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有毒有害原料包装材料、废胶粘剂桶、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废树脂、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其他固废均属于一般废物。
企业已建立一规范化的危废堆场。有毒有害原料包装材料、废胶粘剂桶、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废树脂、污泥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废边角料、一般原料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副产物稀释剂包装桶由原料生产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总排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pH值范围为 6.81--6.91(无量纲)、CODcr 98mg/L、氨氮8.40mg/L、总磷0.77mg/L、悬浮物89mg/L、石油类0.22mg/L、动植物油0.28mg/L,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石油类浓度及pH值均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中限值要求,恶臭浓度、二硫化碳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乙苯排放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2007)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要求,乙苯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和《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等规定计算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厂界颗粒物、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375mg/m3、0.021mg/m3、0.80mg/m3;恶臭、二硫化碳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0(无量纲)、<0.03mg/m3;乙苯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07mg/m3、<2.93×10-2mg/m3。厂界颗粒物、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中限值要求,恶臭、二硫化碳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乙苯浓度符合空气环境质量标准中1小时平均值的4倍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南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a类区限值要求,其余厂界噪声均符合3类区限值要求。
4、固废
企业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堆放,副产物稀释剂包装桶实际没有使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有毒有害废包装材料、废胶粘剂包装桶、废树脂、污泥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规范处置;边角料外收综合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因此,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落实相应的处置措施。
5、总量控制
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排放要求(COD0.275t/a(新增0.033 t/a)、NH3-N0.014t/a、VOCs 1.959t/a、NOx 0.0672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企业废水主要包括挤出冷却废水、清洗废水、试压废水、锅炉排水、冷却水、锅炉用水、喷淋塔更换废水以及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本技改项目新增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锅炉排水、挤出冷却废水、清洗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以及试压废水等生产废水利用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混凝沉淀+MBR”工艺。废水纳管进入临海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灵江,对周边水体影响不明显。厂界无组织废气及有组织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将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六、验收结论
浙江富铭工业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50万米SCR国VI排放橡胶管、20万只实心轮胎(农用非道路)技改项目验收手续较完备,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设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较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气、废水和噪声的监测结果达标,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固废得到妥善处理,验收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组认为本次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后续要求:
对监测单位的要求:
1、监测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报告内容,核实原辅料用量、完善附图附件、进一步核实废水基准排放量。
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1、进一步提高废气的收集率、处理效果,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各项台帐记录,定期委托第三方进行废水废气监测,确保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设备定期维护,做好设备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进一步规范固废堆场建设、管理,完善标识标牌、周知卡等。
4、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持续改进。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附件“浙江富铭工业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50万米SCR国VI排放橡胶管、20万只实心轮胎(农用非道路)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人员签到表”。
验收组(签字):
浙江富铭工业机械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