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3日,浙江临高电气实业有限公司在项目所在地组织召开了《浙江临高电气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台110kv及以下各类电力变压器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临高电气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工业大学(环评单位)、杭州智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气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会议特邀3位专家,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的环保执行情况介绍、验收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临高电气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临海市大田街道临海大道262号,主要从事各类电力变压器器件生产。根据环评及批复,建设内容为:年产 2500 台 110kv 及以下各类电力变压器表面处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企业将原有酸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取消,仅仅保留喷漆表面处理工艺,年喷漆变压器2000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原临海市环保局以【临环审[2016]20号】文对浙江工业大学编制的《浙江临高电气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台110kv及以下各类电力变压器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审批通过。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为33%。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对浙江临高电气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台110kv及以下各类电力变压器表面处理技改项目整体验收。目前,已建内容的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生产负荷的75%以上,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环境竣工验收报告,本项目工程实际建设地点、生产工艺、原辅料使用种类、总平面布置等与原审批基本一致,但在建设过程中企业从市场经营、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对原环评中涉及的重污染工序酸洗磷化、喷塑均予以取消,减少了污染物产生环节、产生量;更有利于环境保护,因此不属于环境保护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两部分。其中生产废水为喷漆处理废水,收集后交由临海跃隆工艺品有限公司处理(共用同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混合纳入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灵江。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机械加工粉尘、焊接烟尘等。
喷漆废气主要对涂装车间密闭,然后通过集中式强制抽风装置将车间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水帘吸收、除雾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高效处理后,有机废气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机械加工、焊接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运转,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布置,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蛇皮袋、塑料袋、纸袋、纸箱等,不包括包装桶)、金属边角料、金属屑、漆渣、废活性炭、空油漆桶等。
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金属屑由物资部门直接回收进行综合利用;漆渣、空油漆桶、废活性炭暂存于生产车间的堆放区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19年12月30-31日,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环境管理检查情况出具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ZJDPHY-19120),监测结果显示:
(一)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出口的外排废水中pH值范围、CODCr、氨氮、总磷、悬浮物检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总磷、氨氮排放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限值要求。
(二)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喷漆废气处理装置出口检测结果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DB33/ 2146—2018)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4个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检测结果均小于标准限值,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DB33/ 2146—2018)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厂界噪声西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 4 类标准,其余各点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 类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水排放总量为3000t/a,污染物最终外环境排放量为COD 0.18t/a,NH3-N 0.045t/a。
本项目实际年用排放量1775t/a,年排环境量为化学需氧量:0.09t/a,氨氮:0.009t/a,符合总量控制指标,本期项目符合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经检查,浙江临高电气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临高电气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台110kv及以下各类电力变压器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竣工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验收资料基本齐全,项目建设内容基本具备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当前环保要求,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监测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报告,核实原辅料种类,完善水平衡图,厂区管网图、雨污分布图等附图附件。
2、进一步加强厂区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工作,做好污水零直排工作;做好喷漆废气收集,优化废水处理工艺,规范废水废气排放口设置,加强日常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做好台账,定期监测,确保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3、完善危废堆场标识标牌,做好分区分类,完善危废周知卡及台账记录,及时转移危险固废,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二次污染;加强噪声管理,做好隔音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4、建立长效的环保管理机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完善事故应急设施,有效控制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降低环境危害,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附件“验收工作组签到表”。
验收组:
浙江临高电气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